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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濟

緊急救濟服務

天災或其他不幸事故如火災、颱風、水災、暴雨、山泥傾瀉、塌屋的災民,及因樓宇成為危樓而遭發出封閉令以致被着令撤離家園的受影響人士,可獲緊急救濟。

緊急救援基金

緊急救援基金旨在提供現金援助給因火災、颱風、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而需要緊急救援的人士;發放的補助金屬援助而非賠償性質。社署負責發放傷亡補助,其他補助金分別由地政總署、海事處及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

其他資料(可供下載)

項目/名稱檔案下載/連結
緊急救濟單張PDF版
緊急救援基金單張PDF版
緊急救援基金基金受託人年報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PDF版Word版
緊急救援基金發放細則(僅A項)PDF版Word版
緊急救援基金申請表 – 傷亡補助PDF版
緊急救援基金單張(少數族裔語言版)其他語言

網上表格

項目/名稱連結
緊急救援基金申請表 – 傷亡補助網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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