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資格
答案:
每宗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 有關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229章)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合法留在香港;
- 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6個月內提出;及
- 交通意外發生於2025年6月28日凌晨零時前,而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3天;或
- 交通意外發生於2025年6月28日凌晨零時或之後,而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