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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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核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 ( 基金 ) 的申請並就其提供意見,以及建議合適的補助金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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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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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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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審核基金的申請,並就是否給予批准提供意見;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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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就基金的營運事宜提供意見,包括因應實際經驗和不斷轉變的情況,檢討和修訂評審申請的指引,以及就申請機構參考的「認可科技應用產品」參考清單給予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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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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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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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威醫生, JP
陳易希先生, BBS
張晧程先生
蔡綺琼博士
胡曉翎博士
梁綺雯博士
凌恒然博士
繆志仁先生
吳倩華博士
蔡錦輝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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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署代表
勞工及福利局代表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安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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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6 (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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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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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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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秘書處
九龍深水埗元州街290-296號
西岸國際大廈5樓5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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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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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6 2852 / 3106 2846 / 3106 2870 / 3106 2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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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 |
2756 4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