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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見 問 題

社 會 保 障

  1. 綜 援 受 助 人 如 離 開 香 港 ﹐ 會 否 影 響 其 領 取 援 助 金 的 資 格 ?

  2. 綜 援 申 請 人 或 其 家 庭 成 員 的 狀 況 有 任 何 改 變 ﹐ 是 否 須 要 通 知 社 署 ?

  3. 綜 援 申 請 人/7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申 請 人 如 何 申 請 醫 療 費 用 豁 免?

 
把 領 取 長 者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綜 援)的 合 資 格 年 齡 由 60 歲 調 整 至 65 歲 常 見 問 題

調 整 合 資 格 年 齡 定 義 的 影 響

  1. 有 關 調 整 會 否 影 響 2019 年 2 月 1 日 之 前 已 領 取 長 者 綜 援 的 60 至 64 歲 健 全 成 人?

  2. 有 關 調 整 會 否 影 響 殘 疾 或 健 康 欠 佳 人 士?

  3. 甚 麼 人 士 會 受 調 整 影 響 ? 60 至 64 歲 健 全 成 人 是 否 將 不 會 獲 發 綜 援 金 額?

新 安 排 的 細 節
  1. 60 至 64 歲 的 健 全 成 人 可 領 取 綜 援 金 額 為 何?

  2. 綜 援 長 者 廣 東 及 福 建 省 養 老 計 劃 的 受 助 人 會 否 受 影 響?

就 業 支 援 補 助 金
  1. 「就 業 支 援 補 助 金 」的 目 的 為 何 ?

  2. 「就 業 支 援 補 助 金 」 的 金 額 有 多 少?

  3. 哪 些 人 士 會 受 惠 於 「 就 業 支 援 補 助 金 」 ? 哪 些 人 士 不 適 用?

  4. 綜 援 受 助 人 需 要 就 「 就 業支 援 補 助 金 」 提 出 申 請 嗎?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1. 當 局 如 何 協 助 有 工 作 能 力 的 綜 援 受 助 人 就 業?

  2. 接 受了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的 綜 援 受 助 人 是否 可 同 時 領 取 「 就 業 支 援 補 助 金 」 及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下 的 「 短 暫 經 濟 援 助 」?

  3. 受 新 安 排 影 響 的 60 至 64 歲 健 全 成 人 是 否 必 須 接 受 就 業 支 援 服 務 ?如 不,是 否 仍 可 申 領 綜 援 金?如 可 以 申 領,其 綜 援 金 額 會 否 被 扣 減 ?


社 會 保 障
 
問 題 1: 綜 援 受 助 人 如 離 開 香 港,會 否 影 響 其 領 取 援 助 金 的 資 格 ?
 
答 案 1:
綜 援 受 助 人 在 付 款 年 度 內 ( 每 年 由 7 月 1 日 起 計 算 至 翌 年 6 月 30 日 為 一 個 付 款 年 度 ) 如 離 開 香 港 不 超 過 下 列 期 限 , 其 獲 發 的 援 助 金 將 不 會 受 到 影 響 :
 
(甲) 年 老 或 殘 疾 受 助 人 的 離 港 寬 限 為 每 年 180 天 ;
   
(乙) 其 他 類 別 受 助 人 的 離 港 寬 限 為 每 年 60 天。( 受 助 人 如 因 特 殊 理 由而 須 在 年 度 內 離 港 超 過 60 天,社 會 福 利 署 署 長 可 行 使 酌 情 權,把有 關 的 離 港 寬 限 延 長 至 最 長 達 90 天。)
 
( 註: 如 受 助 人 因 從 事 有 薪 工 作 而 要 離 港,而 其 每 月 從 工 作 中 所 賺取 的 入 息 及 工作 時 數 不 少 於 本 署 所 定 的 標 準,且 能 提 供 文 件 予 以證 明,有 關 的 離 港 日 數 可 獲 考 慮 豁 免 計 算。) 
 
問 題 2: 綜 援 申 請 人 或 其 家 庭 成 員 的 狀 況 有 任 何 改 變是 否 須 要 通 知 社 署 ?
 
答 案 2:
綜 援 申 請 人 或 其 家 庭 成 員 的 狀 況 有 任 何 改 變 ,可 能 影 響 其 應 得 的 援 助 金 。 因 此 , 如 已 呈 報 的 資 料 有 任 何 變 更, 申 請 人 或 其 監 護 人 / 受 委 人 必 須 立 即 通 知 本 署 。 這 些 資 料 包 括 :
  • 就 業 情 況 的 轉 變 及 收 入 的 轉 變 ; 
     
  • 經 濟 來 源 的 轉 變 ; 
     
  • 資 產 總 值 超 過 規 定 限 額 ;
     
  • 就 學 情 況 的 轉 變 ;
     
  • 家 庭 狀 況 的 轉 變 ;
     
  • 家 庭 開 支 的 轉 變 ; 
     
  • 離 開 香 港 日 數 超 過 許 可 期 限 ; 
     
  • 入 住 或 離 開 任 何 住 宿 院 舍 ; 或 
     
  • 被 拘 留 或 監 禁 等 。 
 
問 題 3: 綜 援 申 請 人/7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申 請 人如 何 申 請 醫 費 用 豁 免 ?
 
答 案 3: 綜 援 申 請 人 及 符 合 資 格 的 家 庭 成 員/7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申 請 人 在 領 取 綜 援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期 間 前 往 公 立 診 所 或 醫 院(包 括 急 症 室)求 診,可 獲 豁 免 醫 療 費 用。當 求 診 或 辦 理 入 院 手 續 時,綜 援 申 請 人 及 符 合 資 格 的 家 庭 成 員/7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申 請 人 須 向 診 所 或 醫 院 職 員 表 示 他 們 是 綜 援 受 助 人/長 者 生 活 津 貼 受 惠 人;及 根 據 社 會 福 利 署 向 綜 援 受 助 人 發 出 的「申 請 獲 准 通 知 書」/「調 整 援 助 金 額 通 知 書」附 頁,或 向 長 者 生 活 津 貼 受 惠 人 發 出 的「申 請 獲 准 通 知 書」/「調 整 津 貼 金 額 通 知 書」所 載 的 紀 錄,出 示 他 們 申 請 綜 援/長 者 生 活 津 貼 時 使 用 的 身 份 證 明 文 件(例 如 香 港 身 份 證、香 港 出 生 證 明 書、豁 免 登 記 證 明 書、香 港 入 境 許 可 證、單 程 證、護 照 或 其 他 國 家 出 生 證 明 書 等)。
 
把領取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調整至65歲常見問題
 
調整合資格年齡定義的影響
 
問 題 1: 有關調整會否影響2019年2月1日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
 
答 案 1: 不會。

所有於2019年2月1日之前正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會獲豁免而不受影響,他們可繼續領取長者綜援金額。

那些在2019年2月1日之前曾領取長者綜援而後來離開綜援網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如果日後有需要再次申領綜援,亦可領取長者金額。
 
問 題 2: 有關調整會否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人士?
 
答 案 2: 不會。

所有殘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不會受到影響,即不論他們的年齡,也不論他們是新申請或正領取綜援的人士,亦可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值得注意的是,在正領取綜援的55至59 歲人士當中,約七成屬殘疾或健康欠佳人士。

 
問 題 3: 甚麼人士會受調整影響?60至64歲健全成人是否將不會獲發綜援金額?
 
答 案 3: 有關調整適用於在2019年2月1日或以後年滿60歲的健全成人,以及未曾在2019年2月1日前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

所有有經濟需要的市民都會獲得綜援的保障。上述健全成人如符合綜援的申領資格,會以健全成人身分獲發綜援。他們可獲得的支援見答4

 

新安排的細節

問 題 4: 60至64歲的健全成人可領取綜援金額為何?
 
答 案 4: 60至64歲健全成人(如符合綜援的申領資格)會以健全成人的身分得到綜援的各項支援,詳情如下:
項目 金額(2023年2月1日起)
現金支援1
1. 健全成人標準金額 每月2,855元
(單身人士金額)
2. 「就業支援補助金」 (特別為60至64歲健全成人而設) 每月1,205元
3. 社區生活補助金 
(已擴展至非居於院舍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
每月385元
4. 租金津貼 每月最高2,515元 (單身人士金額)
5. 與電話有關的津貼
(只適用於非居於院舍而年滿18歲人士)
每月130元
(單身人士金額)
6. 「就業支援服務」下的短暫經濟援助 一般每年最高可獲2,000元
詳見答10
豁免計算安排
7. 豁免計算入息 2 每月最高4,000元
8. 豁免計算培訓/再培訓津貼 3 每月最高2,855元
服務
9. 就業支援服務(詳見答10
10. 香港公立診所或醫院醫療費用全數豁免

多項特別津貼(包括與電話有關的津貼)已由2021年2月1日起擴展至合資格非長者健全受助人。如有需要,60至64歲健全成人亦可申請其他特別津貼;如符合申請資格,他們可獲發其他特別津貼以應付特別需要。

受助人每月從工作賺取的入息,部分可獲豁免計算,以鼓勵就業。若每月入息達6,800元,可獲取每月最高豁免計算金額4,000元。

為顧及受助人因就讀培訓/再培訓課程而有額外開支,受助人可獲豁免計算收取到的培訓/再培訓津貼,每月最高豁免金額為2,855元。
 
問 題 5: 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受助人會否受影響?
 
答 案 5: 因應新安排的實施,養老計劃的合資格年齡會相應調整至65歲。於2019年2月1日之前已在養老計劃下領取援助的60至64歲人士可獲豁免。另外,綜援計劃下獲豁免的60至64歲人士(見答1),仍可申領養老計劃下的援助。

就業支援補助金

問 題 6: 「就業支援補助金」的目的為何?
 
答 案 6: 政府在2019年2月1日起,向所有適用於新安排的60至64歲健全人士(詳見答3)每月提供「就業支援補助金」。

這補助金希望能鼓勵60 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亦適用於在職的60 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們持續就業。

 
問 題 7: 「就業支援補助金」的金額有多少?
 
答 案 7: 「就業支援補助金」的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1,205元(60至64歲健全成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見答4)。 有關金額定於綜援單身65歲或以上健全長者標準金額(每月4,060元)和單身65歲以下健全成人標準金額(每月2,855元)的差額,並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問 題 8: 哪些人士會受惠於「就業支援補助金」?哪些人士不適用?
 
答 案 8: 殘疾、健康欠佳和長者受助人都可以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綜援金額,「就業支援補助金」不適用於這些受助人。另外,有關補助金亦不適用於答1所提述獲豁免的60至64 歲健全成人受助人。

簡單來說,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領取健全成人標準金額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包括單親人士及須照顧家庭人士),都符合資格領取「就業支援補助金」。

 
問 題 9: 綜援受助人需要就「就業支援補助金」提出申請嗎?
 
答 案 9: 不需要。「就業支援補助金」將會以發放綜援金的付款方式發放予合資格的綜援受助人(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無需另行提出申請。
 

就業支援服務

問 題 10: 當局如何協助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就業?
 
答 案 10: 綜援計劃下設有為健全人士提供的就業支援服務,透過非政府機構為健全綜援受助人提供以家庭為基礎的綜合就業支援服務,包括提供就業輔導和培訓服務,協助受助人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職位空缺及再培訓課程資訊;為他們安排就業選配,以及評估他們的需要以提供個人化及針對性的就業支援服務。非政府機構亦會向成功就業的受助人提供最少三個月的就業後支援服務。

此外,透過就業支援服務下的短暫經濟援助,有關非政府機構會協助有需要的綜援受助人應付在尋找工作期間或就業初期所需的開支(例如:參與培訓課程、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購買制服及交通費等開支)。受助人一般每年最高可獲2,000元的短暫經濟援助(60至64歲健全成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見答4)。

另外,政府已加強社會福利署、勞工處、僱員再培訓局及非政府機構間的協作,以更有效地協助健全成人受助人就業。勞工處亦有推行「中高齡就業計劃」,以鼓勵僱主聘用已離開職場或失業的中高齡求職人士,並向參加計劃的60歲或以上的年長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

 
問 題11: 接受了就業支援服務的綜援受助人是否可同時領取「就業支援補助金」及就業支援服務下的「短暫經濟援助」?
 
答 案 11: 可以。每月領取「就業支援補助金」及接受就業支援服務的受助人仍可按需要同時在就業支援服務下獲非政府機構發放「短暫經濟援助」(60至64歲健全成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見答4)。
 
問 題 12: 受新安排影響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是否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如不,是否仍可申領綜援金?如可以申領,其綜援金額會否被扣減?
 
答 案 12: 整項委託非政府機構營運的就業支援服務是希望為領取綜援而又有工作能力的受助人提供適當的支援和培訓,從而協助他們覓得有薪工作。

年齡介乎60至64歲有工作能力的失業健全成人受助人可按意願接受就業支援服務,如若他們沒有接受服務,也不會受罰則影響,即其所領取的綜援金額亦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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