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社會福利署
|
English Text Version
|
字型大小:
-A
|
A
|
+A
主頁
>
公共服務
>
康復服務
>
服務類別
>
社區支援服務/殘疾人士/病人自助組織
>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
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 -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
目的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是為正在就讀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 (下稱「兼收計劃」),而又有言語或溝通障礙的幼兒,提供言語治療服務,以促進他們的社會康復及配合其日後的教育需要。
服務對象
就讀「兼收計劃」,患有言語障礙的弱能幼兒
家長
設有「兼收計劃」的幼兒中心職員
服務形式
鑑於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內每組 「兼收計劃」的名額只有六名,而各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又遍佈全港,因此社會福利署將參與「兼收計劃」的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按地區劃分為八個組別,在每組內成立一隊由津助非政府機構負責營辦的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在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服務隊相互支援的基礎上,為「兼收計劃」內有需要的弱能幼兒提供專業服務。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除了提供中心探訪及個別言語訓練的服務外,也會為家長及中心職員提供諮詢服務及籌辦家長及中心職員訓練和教育活動。
服務內容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的核心服務,包括:
定期探訪幼稚園暨幼兒中心;
為有需要的幼兒提供個別或小組言語治療訓練;
定期檢討訓練進度;及
為家長及職員提供諮詢服務、外借與言語訓練有關的教材及舉辦教育活動。
訓練方面,言語治療師除了進行直接示範和指導外,也會採用互動的訓練模式,令幼兒有更多表達機會,從而有效地達到不同的訓練目標。同時,言語治療師亦會與家長及幼兒中心工作員保持緊密聯繫,邀請家長參與幼兒的個別訓練,讓他們掌握言語訓練技巧,以便能在家中或課堂上跟進幼兒的訓練活動。
有關服務無須另行申請,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查詢:可透過所屬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向有關地區的言語治療服務隊查詢,或致電社會福利署熱線電話 2343 2255。
查詢:可透過所屬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向有關地區的言語治療服務隊查詢,或致電社會福利署熱線電話 2343 2255。
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
Acrobat 文件
香港品牌形象
|
網頁地圖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
聯絡我們
©2005 社會福利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