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協助殘疾人士就業方面的政策目標,是確保他們有平等機會在公開市場參與具生產力及有酬勞的工作。為了支援殘疾人士就業,社會福利署推出「殘疾僱員支援計劃」(「計劃」),讓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一次性資助,以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協助殘疾僱員在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及提升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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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程度
每位殘疾僱員的資助上限為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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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範圍 |
「計劃」的資助範圍廣泛,能滿足殘疾僱員在工作上特殊需要的輔助儀器及改裝工程,均可獲考慮資助。資助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例子:電腦配件或配置設備、視覺放大儀器、聽覺輔助裝置、點字產品、扶手等。社會福利署已成立「計劃」委員會,審批所有撥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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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管理機構 |
社會福利署已委託了保良局擔任「計劃」管理機構,協助管理及宣傳「計劃」、提供諮詢及跟進服務,並為「計劃」的申請提交評估及建議,讓委員會在審批申請時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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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計劃」的申請機構必須為殘疾人士的僱主,並獲以下轉介機構推薦和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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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法
(a) |
社會福利署全年接受「計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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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申請機構須以特定表格提出申請,並透過轉介機構郵寄或親自交回社會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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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殘疾人士的僱主可向「計劃」管理機構諮詢需要特殊安排個案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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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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