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申請人/受助人,如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而未能及時返港以符合相關計劃的居港規定/領款後的離港寬限,社會福利署署長將會酌情豁免計算有關申請人/受助人的離港日數。
如有關綜援個案需要辦理續期手續而受助人又未能及時返港,應盡快聯絡所屬社會保障辦事處,以作適當的安排。
至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的申請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情況,可透過郵遞方式提交申請,毋須回港辦理有關的申請手續。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
各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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