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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
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於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11月2日接受第四批次申請。所有正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為長者或殘疾人士提供資助院舍照顧服務、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或日間康復及社區支援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及私營機構均可提出基金申請。
請按 這裡以了解基金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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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公布營辦「兒童發展基金第七批校本計劃」結果
社會福利署(社署)較早前邀請學校提交營辦「兒童發展基金第七批校本計劃」的申請。根據評審委員會的建議,社署批出6個計劃(包括一個聯校計劃)予7間營辦學校。
有關營辦「兒童發展基金第七批校本計劃」的學校名單,可在此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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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新增的及計劃中將增加的康復服務名額
由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新增的及計劃中將增加的康復服務名額,現已公佈。有關資料可在這裏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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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邀請申請成為第三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認可服務單位
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現邀請合資格的非政府機構、社會企業、非牟利機構、私營機構、醫護/復康服務機構及持有效牌照的私家醫院提交申請書,成為第三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
合資格的申請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a. |
如屬非政府機構/社會企業 [須為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的公共性質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或非政府和非牟利機構] 或私營機構,須證明具備在緊接遞交申請日期前連續至少6個月直接提供長者照顧服務(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的經驗;或 |
b. |
如屬醫護/復康服務機構,須證明具備在緊接遞交申請日期前至少連續6個月直接提供社區照顧服務的經驗;或 |
c. |
屬持有效牌照的私家醫院。 |
申請機構所提供的社區照顧服務,應涵蓋至少兩類核心照顧服務。核心照顧服務的種類是指:(i)由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提供的復康運動;(ii)由註冊/登記護士提供的特別/基本護理;以及(iii)由保健員/個人照顧工作員提供的起居照顧(包括餵食、位置移轉、淋浴/沐浴、如廁/更換尿片、更衣、膳食服務、家居服務、護送等)。
合資格的非政府機構、非牟利機構及社會企業亦可申請一筆過的種子基金購置服務所需的車輛、家具及設備。
請點擊這裡以下載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服務規格說明》、《認可服務單位申請表格》、《種子基金申請表格》及於2020年6月22日舉行有關是次邀請的簡介會投影片。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社區照顧服務券辧事處社會工作主任 盧思慧女士(電話號碼:3107 2168)或 陳淑雅女士(電話號碼:2249 5266)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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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學生發放上網費津貼
社會福利署最早於2020年7月27日向有成員在二零二零/二一學年接受中、小學程度教育並符合資格領取綜援計劃下與就學有關的定額津貼的家庭,發放上網費津貼。二零二零/二一學年的全額上網費津貼為每個家庭1,600元。
綜援受助人無須另行申請該項津貼,有關款項會於2020年7月27日或以後以現行付款方式(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支付予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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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擴展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社區生活補助金
由2020年8月1日起,綜援計劃下的社區生活補助金將會擴展至適用於非居於院舍而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以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有關由2020年8月1日起生效的社區生活補助金詳情,可參閱以下資料單張:
綜援計劃下的社區生活補助金資料單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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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邀請合資格安老院申請「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社會福利署(社署) 較早前曾邀請合資格的安老院營辦者提交申請,參與「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 成為認可服務機構,所有提供非資助護理安老宿位而空間、人手水平及過往服務紀錄符合要求的持牌安老院,均可申請成為認可服務機構。試驗計劃已由2020年3月起延續3年至2023年3月。
社署現繼續邀請合資格安老院的營辦者提交申請成為認可服務機構,並於試驗計劃延續期間進一步推出優化措施,以增加計劃推行的彈性及簡化行政程序。
有關邀請信可在此下載。
有關『邀請申請文件-「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認可服務機構』可在此下載。
申請成為認可服務機構表格可在此下載。
有關試驗計劃的詳情,請按此處查看。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以下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負責人聯絡:
何淑芬女士(高級社會工作主任) |
2989 1498 |
何美賢女士(社會工作主任)1 |
3107 3424 |
劉琳女士(社會工作主任)2 |
3107 3260 |
曾昭英女士(社會工作主任)3 |
2456 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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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社會福利署家庭生活教育資料中心(中心)會於本年7月1日起停止服務
社會福利署家庭生活教育資料中心(中心)會於本年7月1日起停止服務,本署已透過電郵、相關的會議及中心的網頁通知各持份者詳細的安排。與家庭生活教育相關的資料,公眾人士可於社會福利署網頁的「家庭生活教育資源角」瀏覽及下載。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92 5322與社會工作主任(家庭)(特別職務)1朱金盛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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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關愛基金於六月三十日推出「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計劃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管理。就此,社署已委託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作為認可服務機構負責統籌計劃,夥拍非政府機構作為認可執行單位協助推行計劃。
詳情請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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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單次提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調高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限額
由2020年7月1日起,將會實施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單次提高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與此同時,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限額亦會相應調高。
有關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限額,可參閱以下資料單張:
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限額資料單張(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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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經調整金額後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補發款項安排
因應調整綜援計劃下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追溯至2020年2月1日起生效的補發金額會於2020年6月24日起陸續發放。款項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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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向社會保障受助人發放一次性額外款項
立法會已於 2020 年 5 月 14 日通過《2020 年撥款條例草案》,以實施有關財政司司長於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布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發放額外一個月的標準金額,以及向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額外一個月的津貼。
上述受助人/受惠人將可於2020 年 6 月 12日起陸續領取一次性額外款項。款項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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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調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和公共福利金計劃金額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2020年5月29日通過建議按既定調整機制上調3.6%在綜援計劃下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同時,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每月入息限額亦會調高。上述調整會追溯至2020年2月1日起生效,有關補發調整款項的日期會於稍後公布。
有關2020年2月1日起生效的金額,請按 此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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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受惠人/受委人在香港境外提取社會保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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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 「殘疾僱員支援計劃」全年接受申請
有關計劃詳情及申請資格,可按此處查看。
http://www.swd.gov.hk/tc/textonly/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id_vocational/id_s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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