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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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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 隐 政 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会确保所有透过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的有关条文处理。
(http://www.pcpd.org.hk/tc_chi/data_privacy_law/ordinance_at_a_Glance/ordinance.html)

政府会记录使用者浏览社署网站的次数,但并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浏览次数纪录只会用于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政府改善社署网站的服务。

社署可能会于不同期间及为个别原因,邀请你自愿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社署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政府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

社署会将你于社署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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