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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照顾服务

香港设有不同类型的安老院,分别由非政府机构及私营机构营运,提供受政府资助宿位及非资助宿位。

受资助安老宿位旨在为一些年龄达65岁或以上,由于个人、社会、健康及/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在家中居住的长者,提供院舍照顾服务。年龄介乎60至64岁之间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请,但须证实确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顾。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受资助院舍照顾服务时,均需要接受「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经评估确定其服务需要后,可根据评估结果申请长期护理服务。

此外,临时住宿服务(包括紧急住宿服务住宿暂托服务)为有紧急或临时照顾需要的长者提供短暂住宿。

申请及查询

长者或其家人可联络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医务社会服务部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或其他服务单位(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提出申请或要求转介。

院舍类型

提供资助安老服务宿位的院舍,包括津助安老院合约院舍参与改善买位计划的私营安老院参与护养院宿位买位计划的自负盈亏院舍、及参与「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的广东安老院舍

提供非资助宿位的院舍,包括合约院舍、自负盈亏安老院及私营安老院;部分津助护理安老院舍亦设有非资助安老服务宿位。

服务单位资料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连结
长者住宿照顾服务的简介PDF版
提供资助安老服务宿位的津助安老院、合约院舍、自负盈亏安老院名单PDF版 / Excel版
提供非资助安老服务宿位的院舍名单PDF版 / Excel版
全港已领有牌照的私营安老院名单PDF版 / Exce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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