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院舍员工之技能及资历要求」顾问研究
背景
现时大多数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的住客均需要护士、保健员、护理员和各类治疗师等院舍员工或外展服务人员为他们提供保健照顾服务。鉴于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在招聘或挽留员工时经常遇到困难,《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全面检视院舍员工的技能及资历要求,为他们构建专业标准和晋升阶梯。
社会福利署(社署)2023年7月委托顾问进行有关研究,并同时成立院舍康健服务人手检讨督导委员会(委员会),为顾问研究提供意见和指导。委员会由林正财医生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院舍营办人/机构、专职医疗人员、工会代表等各界持份者,以及相关政策局/部门的代表。委员会负责督导顾问工作的进度,就研究建议和推行细节等提供意见,并审议研究报告。
是次顾问研究的范畴主要涵盖三方面:
- 检视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院舍员工之技能及资历要求,从而为院舍员工构建专业标准和晋升阶梯;
- 探讨在院舍增设新职级的可行性和推行方案,包括所需的资历、培训、注册要求、规管框架及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员工的分工和协作等;以及
- 有助院舍招聘和挽留员工的因素。
顾问建议
基于检讨研究结果和多种渠道收集的持份者意见,顾问提出四项主要建议:
建议(一):增设「护理保健师」专业职级
随着院舍业界对专业护理服务需求越趋殷切,有需要为社福界培育专属的专业护理人才,以持续支持业界稳健发展。顾问建议增设新专业职级,在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及其他安老/康复福利服务单位专责担任护理工作。新职级是一个专为社福界而设的全新专业护理岗位,不但可吸引有志在社福界发展的人士加入,而且可为保健员提供晋升及发展前景,有助挽留人才,更可为院舍在人力资源运用方面提供更大灵活性。对整体社福界而言,增设新职级可为业界培育专属护理人才,减少与医护界竞争人才,有助纾缓院舍人手紧张的情况。
经考虑各方意见及新职级培训课程内容和主要职责等,顾问建议新职级以「护理保健师」为职称,以反映该职级涵盖护理与保健两方面的职务,并着重实务操作。参考现行保健员的规管机制,顾问建议社署负责「护理保健师」的注册、评核及投诉事宜等,以确保「护理保健师」的专业能力及确保其受有效规管。「护理保健师」的注册或注册续期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五年。
在设立「护理保健师」初期,顾问建议首先邀请现职注册保健员,并担任该职位不少于三年的人士接受培训。学员须完成认可的「护理保健师」培训课程以取得专业文凭。该文凭属资历架构级别四,总学习时数为760小时,包括480小时面授时数及280小时实习。「护理保健师」培训课程的入读学历要求与登记护士(普通科)训练课程一致,而就社福服务单位所需的护理工作而言,其评核要求亦与登记护士相同。为确保「护理保健师」能胜任日后的护理工作,「护理保健师」培训课程的学员必须通过相关护理技巧应用评核,例如肌肉注射、插入或更换留置尿道导尿管及鼻胃管,方可获颁毕业证书。
建议(二):调整「护理员进阶训练证书课程」的培训内容
顾问建议维持证书课程的入读要求,并重新分配各科目的授课时数。目前,证书课程的总面授时数为150小时,当中126小时属「通用(基础)能力」,包括中文、英文、运算和资讯科技;其余24小时为「认识药物基本知识」、「掌握与长者沟通技巧」和「掌握与家属沟通技巧」。鉴于语文能力可经其他渠道持续进修,加上保健员的工作以实务为主,顾问建议减少语文科的学习时数,相应增加职业相关知识的培训,例如预防虐老和协助长者使用辅助器材等,令有志在院舍担任保健工作的护理员掌握更多实务操作经验和能力。
建议(三):修订《安老院规例》和《残疾人士院舍规例》
顾问研究显示,根据现时《安老院规例》和《残疾人士院舍规例》的法定人手要求,院舍的员工配置可以满足住客护理照顾的需要。因此,顾问建议在维持现行法定人手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将「护理保健师」新职级引入相关规例,院舍可聘用登记护士或「护理保健师」以符合有关法定人手要求。另一方面,顾问建议将现时护养院的法定人手要求按总床位数目厘定修订为按住客数目厘定,以跟随国际惯例及本港其他照顾程度院舍厘定法定人手要求的做法;并清晰订明保健员的人手规定,以反映他们在护养院担当的重要角色。
建议(四):招聘和挽留员工
顾问建议院舍营办人采取增加职业发展及晋升机会、应用资讯科技及乐龄科技,以及鼓励院舍员工接受培训等措施,吸引及挽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