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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托

成立背景及服务目标

行政长官在2017年10月的《施政报告》宣布,政府已决定牵头成立「特殊需要信托」,以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托服务。

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于2018年12月成立,透过由社署署长法团担任「特殊需要信托」的受托人,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并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以确保他们的财产用于继续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上。

申请资格

委托人资格︰

  • 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或亲属;
  • 18岁或以上;
  • 于签订信托契约时并非未解除破产的人士;及
  • 香港永久性居民。

受益人资格︰

  • 智障(包括唐氏综合症)、精神紊乱或自闭症人士;及
  • 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通常居住于香港。

费用

「特殊需要信托」在户口启动后,须收取划一的年费。由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个信托户口的年费为港币20,000元。有关年费于每年10月1日按相关开支的变动调整。

申请及查询

有意申请「特殊需要信托」的人士,可透过网上申请或下载服务申请表,填妥后亲身递交或寄回社署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联络本办事处,联络资料如下:

地址:香港黄竹坑业勤街 23 号 THE HUB 2 楼 201室
电话:2116 5308
传真:2117 1451
电邮:sntoenq@swd.gov.hk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连结
「特殊需要信托」申请表网上表格PDF版

「特殊需要信托」短片

项目短片文字版
特殊需要信托服务服务简介短片
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以卡通动画形式简介服务内容及申请手续
Word版
特殊需要信托沙画短片
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邀请1位沙画老师与其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合作,以沙画形式表达在家长/亲属离世后,有特殊需要子女能透过「特殊需要信托」获得妥善的照顾,继续过著丰盛和多姿多采的生活,从而带出「爱的承传」及「牵手同行」之讯息。
Word版

其他资料(可供下载)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
「特殊需要信托」服务单张PDF版
「特殊需要信托」申请须知小册子PDF版
「特殊需要信托」图文简易版PDF版
「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申请表PDF版
「特殊需要信托」专题讲座 (2024年4-6月)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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