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领取可携现金援助的长者提供跨境汇款服务
为便利
受惠对象
跨境汇款服务适用于领取下列可携现金援助的受惠长者:
-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综援养老计划)下的综援金;及
- 公共福利金计划之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的长者生活津贴和高龄津贴。
服务内容
合资格长者可选择由社署每月将上述计划的港币援助款项直接汇入其在内地指定银行开立的港币帐户(注),此项汇款服务费用全免。
注:内地指定银行帐户是指香港长者在广东省或福建省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分行开立的银行帐户,并必须为可供存入港币的「一类帐户」。
申请办法
有兴趣的香港长者可透过预约或直接亲临负责其个案的社会保障办事处/社署委聘的代理机构,提出要求使用跨境汇款服务,并提供其内地指定银行港币帐户证明文件,有关文件须清楚显示帐户持有人之姓名及帐户号码。
查询
- 综援养老计划受助长者可向负责其个案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社署委聘的代理机构查询及提出要求使用跨境汇款服务。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可按此查阅。
-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受惠长者可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或社署委聘的代理机构查询及提出要求使用跨境汇款服务。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地址、电话及办公时间可按此(广东计划)或按此(福建计划)查阅。
社署委聘的代理机构的地址及联络方法如下:
| 社署广东省代理机构: | 新家园协会 | |
|---|---|---|
| 地址: | 香港 | 香港九龙牛池湾清水湾道12号 (香港升旗队总会)3楼 新家园协会彩虹服务中心 |
| 深圳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福保街道加福华尔登府邸裙楼2楼 深圳市新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 广州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九大马路19号303室 广州市新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 电话号码: | 香港 | (852) 2815 7399 |
| 深圳 | (86) 0755 8300 3068 | |
| 广州 | (86) 020 8319 9106 | |
| 传真号码: | (852) 3565 5863 |
| 社署福建省代理机构: | 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 | |
|---|---|---|
| 地址: | 香港 | 香港九龙坪石邨酒家大楼座平台 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福建计划办事处 |
| 福建 |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3号新景中心B栋1015室 福建计划服务站 | |
| 电话号码: | 香港 | (852) 2755 6800 (852) 2755 6500 |
| 福建 | (86) 0592 2655714 | |
| 传真号码: | (852) 2755 3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