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受惠人/受委人在香港境外提取社会保障款项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情况,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的申请人可透过邮递方式提交申请,毋须回港办理有关的申请手续。

最新消息

合并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社会福利署由2022年9月1日起合并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合并后的「长者生活津贴」采用普通长者生活津贴较宽松的资产上限并按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发放,而每月入息限额则维持不变。此安排同样适用于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




单次特别安排

在「广东计划」下推出合并长者生活津贴安排的首年,再次推行为期一年(即由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单次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如年龄、长者生活津贴的入息和资产规定等),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的香港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于广东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惟申请人必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居住最少一年(申请人在该年内如离开广东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这项居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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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广东计划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才有资格领取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


申请手续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表PDF 文件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表﹙网上表格﹚网上表格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PDF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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