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旗日
2025-26年度賣旗日接受申請 (由17.4.2024至16.5.2024)
2025-26年度賣旗日於2024年4月17日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2024年5月16日下午6時正。
提交網上表格注意事項:
(a) 網上申請表格內容一經提交,即不能修改。
(b) 網上申請表格截止提交日期及時間為2024年5月16日下午6時正(即與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請表格的截止日期及時間相同)
(c) 機構在上述(b)項的限期前成功提交網上申請後,必須另行於2024年5月23日下午6時正或以前,將其他所需文件(如適用,包括以下(d)(ii)段所述,已簽署及蓋印的「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的聲明」頁面)以書面形式交抵社署指定地址,方可確認申請。書面文件遞交方法請參閱申請須知第A部。不完整或未有提交所需文件的申請可能不予受理。[所需文件的清單列於本網頁上方]
(d) 網上申請表格可選擇「數碼簽署」或「書面簽署」:
- 「數碼簽署」
- 如機構選擇以數碼簽署提交申請,機構須以機構及個人電子證書/「智方便」於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時簽署。
- 「書面簽署」
- 如機構選擇以書面簽署提交申請,機構須於填妥並遞交此網上申請表格後,下載及列印表格的PDF版本,再由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於「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的聲明」的頁面(申請表格第24至27項)上簽署及蓋上機構印章。簽署人及其姓名須與申請表格第3項填寫的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相同。
- 此聲明部分必須為已蓋上機構印章及由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手寫簽署的正本文件。簽署或機構蓋章如有欠缺、屬複印或列印,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 機構在上述(b)項的限期前成功提交網上申請後,必須另行於2024年5月23日下午6時正或以前,將已簽署及蓋印的「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的聲明」的頁面,連同PDF文檔第一頁的「遞交電子表格確認通知書」及上述(c)項所提及之其他所需文件,以書面形式交抵社署指定地址,方可確認申請。未有提交已簽署及蓋印的「機構主席/機構負責人的聲明」頁面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e) 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系統或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變得緩慢。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查詢請致電2832 4318或2832 4301;傳真至2838 0441;或電郵至eolf5@swd.gov.hk。
簡介
「賣旗日」分為「全港賣旗日」及「分區賣旗日」兩類。在全港賣旗日,一間機構會於全港進行賣旗活動;在分區賣旗日,三間機構會各自於同一個賣旗日分別在港島區、九龍區或新界區進行分區賣旗活動。賣旗日通常於非公眾假期的星期六上午舉行,而部分屬學校假期的星期三亦會被定為賣旗日。一般每年約有56至58個賣旗日,視乎合適的非公眾假期的星期六和學校假期的星期三的數量而定。
賣旗日時間
賣旗時間為賣旗日的上午7時至下午12時30分。機構不可於批准日期或時間以外賣旗。
賣旗日分配
社署按「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會)的建議進行每年一次的賣旗日分配,有關下一個財政年度賣旗日的申請通告一般會於每年的4月或5月於社署網頁公佈,並在一個月後截止申請。
一般而言,賣旗日的申請約於該年9月提交委員會考慮,而申請機構約於該年9至10月獲通知申請結果。合資格的申請機構會獲邀請出席抽籤儀式,以決定機構選擇賣旗日子的優先次序,然後約於11月獲邀請依抽籤決定的優先次序選擇賣旗日子。所有成功申請的機構約於12月獲發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
事項 | 時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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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旗日申請 | 4月至5月 |
發出申請結果 | 9月至10月 |
賣旗日抽籤儀式 | 10月 |
揀選賣旗日 | 11月 |
發出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 | 12月 |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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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審核申請資格的凖則 | PDF版 |
有關獲發2024/25年度全港/分區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的機構所須遵守的條件(雙語版) | PDF版 |
獲批准賣旗日的收支結算表樣本[參考用] | PDF版/Word版 |
舉辦賣旗日的機構
項目/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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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6月舉辦賣旗日的機構名單 (按季度更新) | PDF版 |
2024年4月至6月賣旗日公開籌款許可證 (按季度更新) | |
| PDF版 |
| PDF版 |
賣旗日的旗紙及賣旗錢袋設計 (按月更新) | |
| PDF版 |
獲社署發出許可證於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的最新資料,亦已上載於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tc/theme/fundra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