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為本」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簡介
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
區內60歲或以上,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的體弱長者,可申請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服務包括個人照顧、護理服務、復康運動和社交活動等,協助他們盡可能繼續居家安老,保持最佳活動能力;同時為照顧者提供各類支援和協助。
*由2026年4月1日起,「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將合併改名為「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
家居支援服務
此外,居於區內60歲或以上,透過簡易標準評估工具識別為輕度缺損,或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家居支援服務,可申請家居支援服務,讓他們可繼續居家安老。服務涵蓋膳食服務、家居清潔、個人照顧、及護送服務等;以及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家居支援服務亦為殘疾人士和有社會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提供服務。
申請及查詢
長者或其家人可聯絡就近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長者活動中心、家居照顧服務隊和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隊#。
#由2026年4月1日起,「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將改名為「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隊」,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將改名為「家居照顧服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