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提交承辦「特殊幼兒中心」建議書
徵求建議書 (Invitation for Proposals)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現邀請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 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非牟利慈善機構,提交承辦下列新學前康復服務單位的建議書︰
- 位於荃灣梨木樹邨的特殊幼兒中心
- 位於觀塘盛緻苑的特殊幼兒中心
是次項目的實地參觀及簡介會安排如下:
| 日期 | 時間 | 地址 |
|---|---|---|
| 實地參觀1 | ||
| 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 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 | 荃灣梨木樹邨榮樹樓地下 |
| 實地參觀2 | ||
| 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 下午2時30分至5時 | 九龍灣宏照道3號盛緻苑盛雅閣二樓 |
| 簡介會 | ||
| 2026年11月2日 (星期一) | 下午3時至下午5時 | 灣仔皇后大道東258號灣仔街市地下低層灣仔活動中心活動室(2)及(3) |
擬申請承辦上述特殊幼兒中心的機構只可透過使用訂明的申請表遞交一份建議書。每家成功申請承辦的機構只會獲安排營辦一個服務單位。如申請機構提出申請承辦上述所有項目,須於訂明的申請表內明確表示所選擇兩個項目的優先次序。建議書必須符合特殊幼兒中心的 服務規格說明 及其 附錄 中所載的要求及規格。請把填妥的申請表,於2026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正或之前,派員送交以下地點: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9樓901室
社會福利署
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
[經辦人: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學前康復服務)1 潘慧明女士]
若當天下午2時至5時期間懸掛黑色暴雨警告或8號及以上颱風訊號,遞交建議書的截止時間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的下午5時正。任何不符合申請要求或逾時遞交的建議書將不獲受理。
是次項目的實地參觀及簡介會回條,以及訂明的申請表(所有文件僅提供英文版本),可於此下載:
實地參觀及簡介會回條 (僅提供英文版本)
訂明的申請表 (僅提供英文版本)
如有查詢,可致電:
社會工作主任(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7
倫啟熙先生
電話:2892 5132
或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11
蔡鈺樺女士
電話:2892 5135
請點擊這裡下載服務規格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