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服務簡介
長者日間暫託服務為居於社區的長者提供短期日間照顧,以紓緩照顧者的照顧壓力,讓他們在有需要時能得到短暫的休息或能處理其他事務,從而鼓勵及協助長者盡可能繼續居家安老。
長者日間暫託服務設於—
- 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部分中心/單位設有指定日間暫託名額,同時,所有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均可使用偶然空置的日間護理服務名額,提供日間暫託服務);
- 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並提供長者日間/住宿暫託服務;及
- 部分參與「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並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日間暫託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無須經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長者的居住區域並沒有限制。
服務對象
需要短期日間照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長者,可獲接納使用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
- 60歲或以上,居於社區及沒有接受院舍照顧服務;
- 需要一般起居照顧及/或有限度護理的服務;
- 體格及精神適合群居生活環境;及
- 健康情況及自我照顧能力符合提供日間暫託服務之中心/單位/院舍的照顧/護理程度。
收費
- 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及 「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並提供長者日間/住宿暫託服務
每日$41.5
- 參與「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並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每節$21
收費可能每年調整,並不包括服務使用者的特別個人護理需要的額外護理用品及/或消耗性用品。
服務時間
- 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星期一至六,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
(註:部分中心/單位提供延長時間服務。)
- 「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並提供長者日間/住宿暫託服務
星期一至日(包括公眾假期),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 參與「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的認可服務單位,並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星期一至六,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公眾假期除外)
(註:部分認可服務單位提供延長時間服務。)
申請手續
有需要的長者及照顧者可:
- 直接向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的中心/單位/院舍申請;
- 透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或長者服務單位(如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轉介;或
- 致電照顧者支援專線:182 183,由專線社工協助安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