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最新公告
社会福利署现邀请各非政府机构及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 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非牟利慈善机构,提交营办位于新界青衣青衣路18号青富苑青隆阁地下低层三楼的长者邻舍中心的建议书。
请按这里以获取进一步资料。
申请机构请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时正或之前,亲身递交建议书。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五月二日)宣布,「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由五月六日起新增两间分别位于佛山和深圳的安老院为认可服务机构。两间院舍均由具有在香港提供资助安老院舍照顾服务经验而记录良好的香港私营机构及内地养老机构合作营运。
两间新增院舍的资料如下:
香港私营机构名称 | 内地院舍名称及地点 | 宿位类别 |
---|---|---|
颐盈投资有限公司 | 佛山市畅享荟养老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纵一路南1号 | 护理安老宿位 |
颐乐居有限公司 | 深业颐居养老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743号 | 护理安老宿位 |
连同「计划」原有两间位于深圳和肇庆并由香港非政府机构营运的院舍,参与「计划」的院舍数目将增至四间,为正在「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中央轮候册)上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并有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养老的长者提供更多选择。
现正在中央轮候册上轮候院舍照顾服务并有意参加「计划」的长者可向跟进其服务申请的负责工作员提出申请。
另外,社署正探讨在今年内将「计划」扩展至由内地机构营办的养老机构,现正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有关部门联络,实地考察和共同物色已获广东省民政厅根据国家《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选为「星级养老机构名单」中四星或以上级别,且具备最少两年营运记录的合适养老机构,加入成为「计划」的认可服务机构。
计划详情可浏览社署网页:
https://www.swd.gov.hk/sc/pubsvc/elderly/cat_residentcare/subrcheplace/guangdong/index.html。
- 由2023年7月28日起,社会福利署(社署)推行「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计划」)扩展措施,当中包括扩大「计划」受惠长者范围,除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长者外,也包括轮候资助护养院宿位的长者。
- 现阶段护养院宿位只在香港赛马会深圳复康会颐康院及香港赛马会伸手助人肇庆护老颐养院提供。
参加资格
- 经社署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被评为适合院舍照顾服务及正在中央轮候册内轮候资助护理安老院宿位或护养院宿位的长者。
申请方法
- 现正在中央轮候册上轮候院舍照顾服务并有意参加「计划」的长者可向跟进其服务申请的负责工作员提出申请;
- 另有意申请长者长期护理服务并参加「计划」的新申请人可联络医务社会服务部、所属地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长者服务单位等提出申请及要求转介,经「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确定其护理及照顾需要后,可根据评估结果申请有关服务。
- 有关「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的详情,请按此处查看。
- 如有查询,欢迎致电与安老服务科院舍照顾服务组联络:
姓名 | 职位 | 联络电话 |
---|---|---|
石婉恩女士 | 行政助理(安老服务)3 | 2961 7234 |
社会福利署现正邀请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残疾人士院舍营办人申请参加「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计划」。详情请于此处下载。
社会福利署(社署)早前邀请非政府机构(机构)提交建议书,由2024年8月1日起在七个社署行政区推行「学前单位社工服务」,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就所有收到的建议书作出评审。根据委员会的建议,社署甄选19间机构营办34队地区社工队的名单如下:
社署行政区 | 社工队编号 | 机构 |
---|---|---|
中西南及离岛区 | CW/S/I1 | 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 |
CW/S/I2 | 圣雅各福群会 | |
CW/S/I3 | 基督教宣道会社会服务处有限公司 | |
CW/S/I4 |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 | |
观塘区 | KT1 | 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 |
KT2 | 循道卫理观塘社会服务处 | |
KT3 | 香港公教婚姻辅导会 | |
KT4 | 协康会 | |
KT5 | 香港家庭福利会 | |
黄大仙及西贡区 | WTS/SK1 | 东华三院 |
WTS/SK2 | 香港明爱 | |
WTS/SK3 |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 | |
WTS/SK4 | 香港小童群益会 | |
WTS/SK5 | 基督教香港崇真会社会服务部 | |
九龙城及油尖旺区 | KC/YTM1 | 香港青少年服务处 |
KC/YTM2 | 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有限公司 | |
KC/YTM3 |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 | |
KC/YTM4 | 救世军 | |
KC/YTM5 | 香港基督教协基会 | |
沙田区 | ST1 | 循道卫理观塘社会服务处 |
ST2 | 东华三院 | |
ST3 | 香港青少年服务处 | |
ST4 | 香港基督教协基会 | |
元朗区 | YL1 | 香港小童群益会 |
YL2 | 基督教香港崇真会社会服务部 | |
YL3 | 协康会 | |
YL4 | 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 | |
YL5 | 圣雅各福群会 | |
荃湾及葵青区 | TW/KwT1 | 救世军 |
TW/KwT2 | 香港明爱 | |
TW/KwT3 |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 | |
TW/KwT4 | 香港家庭福利会 | |
TW/KwT5 |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 | |
TW/KwT6 | 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有限公司 |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3月27日)起接受小学及非政府机构营办儿童发展基金(基金)第十批计划的申请。基金计划旨在为弱势社羣儿童提供更多个人发展机会,从而减少跨代贫穷。
社署于2023年底完成全面检讨基金计划后,将推出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将基金目标对象定位为小三至小六学生,让弱势社羣儿童能在成长发展早期受惠于基金计划。参与儿童最早可于计划开展后第13个月,在营办机构/学校和友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运用目标储蓄计划的款项实践其个人发展规划。此外,为让非政府机构/学校在推行项目时更具灵活性,申请机构/学校可以申请三年计划或以「一加一模式」申请两个三年计划。每个计划的参与儿童人数门槛亦会放宽至最少25人,上限则划一定为100人。第十批非政府机构主导计划及校本计划,分别提供约2 500及500个名额。
基金计划的优化措施详情早前已上载于儿童发展基金网页(www.cdf.gov.hk/)。社署将于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二时三十分为有意营办计划的小学及非政府机构举行网上简介会。所有填妥及签妥的指定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必须于5月21日(星期二)下午五时正或以前以电邮方式递交至scdf@swd.gov.hk,或直接送达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9楼942室。基金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在审核申请后,获选的申请机构/学校预期最早可在七月下旬开始招募参与儿童,并在今年第四季实施计划。
基金自2008年推行,旨在透过家庭、私人机构、社区及政府的合作,促进弱势社羣儿童的较长远发展。基金透过「个人发展规划」、「师友配对」及「目标储蓄」三个主要元素,让儿童从小培养储蓄习惯、良好品格及正面的价值观等。至今,社署已透过非政府机构先后推出九批共200个基金计划,以及透过学校推出九批共112个校本计划,让超过26 000名弱势儿童受惠。
申请程序指引及申请表格
计划的申请程序指引(内含「如何申请」、「服务规定说明」、「评审机制」及指定「申请表格」)可在此下载:
项目/名称 | 机构主导计划 | 校本计划 |
---|---|---|
儿童发展基金第十批计划申请程序指引 | (PDF 文件) | (PDF 文件) |
申请表格[第一至第三部份](可输入资料) | (PDF 文件) | (PDF 文件) |
申请表格[第二部份]* (可输入资料) | (PDF 文件) | 不适用 |
*有意营办计划的非政府机构若提交多于一个区域的申请,除申请表[第一至第三部份]外,亦须就每个额外的区域填写申请表[第二部份]。
网上联合简介会
社署将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为有意营办计划的申请机构及学校举行网上联合简介会,欢迎每间非政府机构或学校提名两名代表出席。
参加第十批计划网上联合简介会之回条
- 回条(非政府机构) (PDF 文件) (Word 文件)
- 回条(学校) (PDF 文件) (Word 文件)
如有查询,可联络儿童发展基金办事处(电话号码:2892 5540)。
乐龄及康复创科应用基金(基金)第十批次于2024年3月28日开始接受申请。
有关基金申请的详情,请按此处查看。
社会福利署(社署)较早前邀请合资格的非政府机构提交建议书,营办位于将军澳康城路1号日出康城的「弱智/肢体伤残人士辅助宿舍」,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就所收到的建议书作出评审。根据委员会的建议,社署已甄选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营办这所弱智/肢体伤残人士辅助宿舍。
地政总署网站内「街站通」已于2024年3月1日正式运作。申请公开筹款许可证(一般慈善筹款活动)的机构,透过一站式服务申请在政府土地上设置非牟利街站,须经社会福利署提交新版筹款活动表格电子档案(MS Excel 格式)予地政总署。此措施即日生效。这里下载。
社会福利署(社署)已完成全面检讨儿童发展基金(基金),检讨结果已提交儿童发展基金督导委员会审议并获得通过。有关建议及优化措施包括:
- 目标对象
- 基金目标对象定位为小三至小六学生,让弱势社群儿童能在成长发展早期受惠于基金计划,从小培养储蓄习惯、良好品格及正面的价值观等;
- 三个主要元素
目标储蓄
- 维持每月港币200元的储蓄目标,为期两年共4,800元;
- 在发放政府配对基金时加入先决条件,例如学员在核心训练课程和活动方面有良好出席记录,以及在友师的指导下订立初步个人发展规划等,以加强学员的学习动机;
个人发展规划
- 学员最早可于计划开展后第13个月开始动用目标储蓄(包括每月储蓄、配对捐款及政府配对奖励),让他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在友师指导下逐步实践个人发展规划;
师友配对
- 针对友师的需要,优化基金营办机构培训人员的训练课程,以加强支持和培训友师;
- 家长及友师提前于计划首年完成全期五项核心训练活动中的其中三项,以协助他们掌握如何支持学员实践个人发展规划;
3. 计划期
- 计划期维持为三年;
4.「一加一模式」及计划参加者人数
- 不论机构主导计划或校本计划,申请机构均可选择申请一个三年计划或以「一加一模式」申请连续两个三年计划;及
- 放宽机构主导计划及校本计划的参加者人数门槛,每个计划参与学员的人数最少为25人,上限则划一定为100人(容许最多上调15% ),让机构/学校在计划及推行项目时更具弹性。
社署采纳以上建议及优化措施,并正筹备在2024年第一季开展第十批校本计划及第十批机构主导计划,届时会邀请有意营办基金计划的小学及非政府机构提交申请。如有查询,请致电2892 5540 与儿童发展基金办事处联络。
社会福利署于2024年1月12日举办上述分享会,介绍以质素为本的甄选机制、撰写和提交建议书的一般要求以及最新措施等。有关分享会的投影片及答问环节的撮要,由即日至2024年5月10日,可按这里以获取进一步资料 (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社会福利署(社署)现邀请合资格的安老院经营者提交申请,参与「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院舍券)计划」(计划) 成为认可服务机构,所有提供非资助护理安老宿位而空间、人手水平及过往服务纪录符合要求的持牌安老院,均可申请成为认可服务机构。有关计划的详情,请按此处查看。
有关『邀请申请文件 -「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计划」认可服务机构』可在此下载。
申请成为认可服务机构表格可在此下载。
如有查询,欢迎致电与以下院舍照顾服务券办事处负责人联络:
名称 | 职位 | 联络电话 |
---|---|---|
何美贤女士 | 社会工作主任(院舍照顾服务券)1 | 3107 3424 |
冯咏仪女士 | 社会工作主任(院舍照顾服务券)2 | 3107 3260 |
陈秀明女士 | 社会工作主任(院舍照顾服务券)3 | 2456 2913 |
合资格的申请者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 属于本地非政府机构/社会企业 [须为根据《税务条例》(第 112 章)第 88 条获豁免缴税的公共性质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或非政府和非牟利机构] 或本地私营机构,须证明具备在紧接递交申请日期前连续至少6个月直接提供长者照顾服务(社区照顾服务或院舍照顾服务)的经验;或
- 属本地持牌私家医院。
合资格的非政府机构、非牟利机构及社会企业亦可申请一笔过的补助金购置服务所需的车辆、家具及设备。
请点击此处下载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计划《服务规格说明》、《认可服务单位申请表格》、《补助金申请表格》、于2023年6月30日举行有关是次邀请的简介会投影片及社区券计划统计数字 (截至2023年11月)。
有关计划的详情,请按此处查看。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社区照顾服务券辧事处社会工作主任梁嘉仪女士(电话号码:3107 2168)、邝子航先生(电话号码:3107 3014)或 陈淑雅女士(电话号码:2249 5266)联络。
有关计划详情及申请资格,可按此处查看。
https://www.swd.gov.hk/sc/pubsvc/rehab/cat_fundtrustfinaid/sp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