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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CRSRehab)

简介

管理各类残疾人士日间及住宿服务的轮候册,以确保在转介程序及服务入住准则上有一致标准。除了社区支援服务可由申请人直接向有关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外,所有日间及住宿服务的申请(除特别注明外),均须由社工转介往本系统作出登记。

申请手续

由各医务社会服务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特殊学校或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转介。申请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費用

免費。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机制

所有智障或肢体伤残人士住宿服务的申请人,必须先接受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待确定他们有需要住宿服务,才可轮候或入住所需的住宿服务单位。

  • 被评定为有住宿服务需要的申请人会根据所配对的服务类别,纳入轮候册上。
  • 被评定为没有住宿需要的人士,转介社工会转介他们接受其他适当的服务,例如日间训练或社区支援服务。申请人日后如因身体转差或家庭环境有变而需要住宿服务,可要求重新接受评估。

与评估机制有关的文件

项目/名称档案下载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机制简介(中文)PDF版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工具常见问题(中文)PDF版
2006年3月21日提交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的讨论文件(中文)PDF版

网上递交平台

认可转介办事处及非政府机构的获授权人士可透过社署「服务使用者资讯系统 – 网上递交平台」作相关的个案转介、服务申请及资料登记。

残疾人士住宿照顾服务优化轮候机制

为优化残疾人士住宿照顾服务的轮候机制,减少仍可在社区生活的残疾人士提早入住院舍的情况,社署在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智障/肢体伤残人士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引入「非活跃」轮候机制,让有迫切住宿服务需要的申请人可尽早获得服务编配。

由2023年3月28日起,所有在子系统中轮候成人住宿服务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延后编配宿位,即透过转介社工申请于轮候册上将其个案列为「非活跃」,并保留原来的申请日期。在「非活跃」轮侯册上的申请人暂时不会获编配任何住宿服务,日后申请人如有住宿服务需要,可以透过转介社工申请重回「活跃」轮侯册,以原来的申请日期继续轮候所需服务。有关申请详情,请向转介社工查询。

程序手册

项目/名称语言档案下载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程序手册(2016年9月)(2023年3月更新版)英文PDF版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程序手册(附录)(2022年10月)英文PDF版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弱能儿童学前服务子系统程序指引(2018年10月)(更新版)英文PDF版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弱能儿童学前服务子系统程序指引(附录)(2022年10月)英文PDF版
残疾人士住宿服务评估机制程序手册(2014年2月)(2023年12月更新版)英文PDF版

常用表格form

项目/名称语言转介社工
使用表格
康复服务
社工使用表格
康复服务中央
转介系统使用表格
 
学前儿童康复服务中文申请学前儿童康复服务须知   
英文表格1填写指引表格 5表格 1AB 
表格 1表格 5A表格 4 
表格 2表格 9表格 6 
表格 3表格 12表格 6A 
表格 7 表格 7A 
表格 10 表格 9A 
  表格 10A 
  表格 12A 
  表格 13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智障/肢体伤残人士子系统
英文表格 3表格 5  
表格 7表格 9  
表格 10   
身体检查表格   
中文附录 2a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表格 1   
表格 1D   
表格 A1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精神病康复者服务子系统
中文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2表格 9  
表格 3   
表格 7   
表格 10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视障老人服务子系统
中文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1 附件 [ 视障证明书 ]表格 9  
  表格 2   
  表格 3   
 表格 7   
表格 10   
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 -
轻度智障儿童之家服务子系统
中文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3表格 9  
 表格 7   
 表格 10   
残疾人士辅助就业培训中文附录 2c 申请康复服务须知   
英文表格 1表格 5  
 表格 3表格 9  
表格 7   
表格 10   
精神病康复者精神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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