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服务成果

主要服务成果

2.1

在2011-12及2012-13年度,社署在各服务纲领下开展了多项新措施或提升现有福利服务,以协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及家庭。

2.2 社会保障

  • 整合各项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的就业援助服务,并委托非政府机构协助推行「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目的是向健全的综援受助人,以家庭为基础,提供一站式的综合就业援助服务。
  • 加强支援综援计划下年老、残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包括提高60岁以下的残疾或健康欠佳成年综援受助人的标准金额,并扩大社区生活补助金的适用范围和上调每月津贴金额。
  • 在综援计划下增设「院舍照顾补助金」,为居于非资助院舍的60岁或以上助人及任何年龄的残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提供特别津贴。
  • 向综援受助人及伤残津贴和高龄津贴受惠人提供额外一笔过的援助金。

2.3 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 因应「检讨儿童死亡个案先导计划」的成功经验,于2011年6月开展「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的工作,并完成检讨在2008年及2009年发生的儿童死亡个案。
  • 优化五个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增设食物券及餐券。
  • 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常规化和推展至全港18区。
  • 成立四间新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包括三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及一间由社署营办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