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服务

目标

11.1

社署为违法者提供服务的整体目标,是执行法庭指示,以社会工作手法提供治疗服务,透过社区为本的服务及住宿服务,协助违法者重投社会。

服务内容

11.2

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服务内容如下:

  • 1所高等及区域法院感化办事处
  • 7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
  • 1所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
  • 6间更生人士社会服务中心
  • 6间更生人士宿舍
  • 1間感化/住宿院舍
  • 1队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
  • 1个监管释囚计划

社区为本的康复服务

11.3

为加强协同效应,为违法者提供简化的一站式服务,并从整体上照顾他们的康复需要,社署已完成社区层面的违法者服务检讨(包括感化服务、社会服务令计划及社区支援服务计划),并于2012年7月3日正式推行新的综合服务模式。

11.4

在综合服务模式下,11所前感化服务办事处、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和两间社区支援服务中心已合并并重组为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分别为七间裁判法院提供服务。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负责所有法定职务,包括就违法者是否适合接受法定监管撰写报告,依法庭指示监管被判处受感化或社会服务令督导的违法者,并为其提供小组服务。

11.5

社署亦设立一所「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支援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寻找和协调工作计划,并就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的违法者的工作表现与感化主任联系。

11.6

在2011-12及2012-13年度,根据感化服务和社会服务令计划接受监管和督导的个案数目分别如下(图表14及15)

感化服务

图表14:接受监管个案数目

社会服务令计划

图表15:接受督导个案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