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領取可攜現金援助的長者提供跨境匯款服務
為方便香港長者在內地養老,社會福利署(社署)已優化可攜現金援助的發放安排。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申領可攜現金援助的香港長者,現可選擇由社署將港幣援助款項直接匯入其在內地指定銀行開立的港幣帳戶。
受惠對象
跨境匯款服務適用於領取下列可攜現金援助的受惠長者: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綜援養老計劃)下的綜援金;及
- 公共福利金計劃之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齡津貼。
服務內容
合資格長者可選擇由社署每月將上述計劃的港幣援助款項直接匯入其在內地指定銀行開立的港幣帳戶(註),此項匯款服務費用全免。
註:內地指定銀行帳戶是指香港長者在廣東省或福建省的中國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分行開立的銀行帳戶,並必須為可供存入港幣的「一類帳戶」。
申請辦法
有興趣的香港長者可透過預約或直接親臨負責其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社署委聘的代理機構,提出要求使用跨境匯款服務,並提供其內地指定銀行港幣帳戶證明文件,有關文件須清楚顯示帳戶持有人之姓名及帳戶號碼。
查詢
- 綜援養老計劃受助長者可向負責其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社署委聘的代理機構查詢及提出要求使用跨境匯款服務。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地址、電話及辦公時間可按此查閱。
-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受惠長者可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或社署委聘的代理機構查詢及提出要求使用跨境匯款服務。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地址、電話及辦公時間可按此(廣東計劃)或按此(福建計劃)查閱。
社署委聘的代理機構的地址及聯絡方法如下:
| 社署廣東省代理機構: | 新家園協會 | |
|---|---|---|
| 地址: | 香港 | 香港九龍牛池灣清水灣道12號 (香港升旗隊總會)3樓 新家園協會彩虹服務中心 |
| 深圳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福保街道加福華爾登府邸裙樓2樓 深圳市新家園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
| 廣州 |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廣九大馬路19號303室 廣州市新家園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
| 電話號碼: | 香港 | (852) 2815 7399 |
| 深圳 | (86) 0755 8300 3068 | |
| 廣州 | (86) 020 8319 9106 | |
| 傳真號碼: | (852) 3565 5863 |
| 社署福建省代理機構: |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 | |
|---|---|---|
| 地址: | 香港 | 香港九龍坪石邨酒家大樓座平台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福建計劃辦事處 |
| 福建 | 廈門市思明區嘉禾路23號新景中心B棟1015室 福建計劃服務站 | |
| 電話號碼: | 香港 | (852) 2755 6800 (852) 2755 6500 |
| 福建 | (86) 0592 2655714 | |
| 傳真號碼: | (852) 2755 3400 |